省民营科技公司备案工作按照《江苏省民营科技公司备案工作指引》(苏民科协〔2020〕5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执行,采取企业自主申请、属地审核确认、省级备案的模式,各设区市、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地民营科技公司协会(促江苏省民营科技公司协会文件苏民科协〔2022〕1 号进会)及经确认的科技服务机构可作为本地区备案工作推荐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
省民营科技公司备案采取常年受理、集中备案的方式,全流程网上办理。2022 年度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分三批次,截止时间分别为:6 月 15 日、8 月 15 日、10 月 15 日,即日起企业可根据真实的情况自主选择备案批次在江苏省民营科技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填报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以各地推荐单位通知为准。
各地推荐单位在线提交审核意见,通过系统导出《江苏省民营科技公司备案推荐汇总表》(样式见附件),正式行文(一式两份)于每批次截止时间后3 个工作日内报省民营科技公司协会,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备案企业名单在江苏省民营科技公司协会网站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纳入备案范围,赋予备案编号,并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网站发布,颁发由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统一印制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推荐单位做核实处理。
江苏省民营科技公司备案有效期为 3 年,实行动态管理。备案后每家收取证书印制工本费 50 元,备案系统在线收取。备案有效期结束后,可按照《工作指引》有关条件和流程重新申请备案,经审核、公示后合乎条件的,取得新的备案编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1.示范企业。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测试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2.示范平台。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测试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4.示范城市。面向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有切实举措和突出成效的城市开展遴选。
省级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所有申报材料来初审,并按照推荐名额择优推荐。省级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材料来汇总、审核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填写“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各省级主管部门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第四批申报汇总表、相关申报书(一式1份)进行报送。
为进一步发挥服务型制造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跟踪服务,将对前三批示范企业、示范平台和示范城市开展评估评价工作。请各省级主管部门于2022年5月31日前,组织本地区前三批认定的示范主体登陆“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填报评估评价材料,纸质材料无需报送。
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22年度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标杆工厂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1、企业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2、申报项目须为已建成项目,且近3年以内的平台和系统开发费、智能设备(终端)购置费、测试验证和项目咨询费等投入总计不低于2000万元(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发票)。
4、申报项目须满足《江苏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建设指南》(见附件1)中“基础技术能力”的全部要求。
5、“制造系统能力”包含生产现场优化、生产管理优化、经营管理优化3方向,申报项目3个方向都要涉及,且至少满足工艺优化、质量检验、进度智能管控、全流程质量优化、能源效率优化、厂内物流优化、智能安全管控、经营管理生产管控一体化、库存管理优化、财务流程的优化等10项指标中的5项指标。
6、“企业标杆能力”包含产品全流程的优化、资产全流程的优化、商业全流程的优化、跨链条优化4方向,申报项目至少涉及一个方向,且该方向的指标能力须全具备。
7、“业态模式创新”包含智能化产品、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6方向,申报项目根据真实的情况选择新模式,至少须满足该模式中的1项指标能力。
9、在同等条件下,如果申报项目在安全生产、节能降碳、绿色环保、标识解析创新应用、数字化交付和质量管理数字化等方面已形成典型应用场景并取得很明显的成效,优先支持该项目。
1、支持经认定的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申报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
2、优先推荐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申报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
请各地工信部门加强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纸质版材料包括: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申报书(含佐证材料)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各一份),相关材料须加盖公章。电子版申报书、佐证材料、承诺书等材料打包后,以企业名命名,同步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申报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须具备门槛,并按要求编制《江苏省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涉及的领域,按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分类对应申报,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一类。
各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科)会同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大数据产业等业务主管处(科)室负责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的遴选和推荐工作(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包括: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集成电路设计服务、其他软件,大数据产业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区块链、云计算及大数据服务等)。
请各市积极组织软件企业申报,指导企业编写《江苏省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对公司申请材料来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于2022年6月10日前行文将公司申请材料(纸质盖章一式二份)和《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报送我厅,同时将文件和公司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ord和Excel格式)。
2022年度南京市生命健康科技专项重点支持临床前技术突破、多中心临床试验、医工合作等三个方向的项目。申报项目须符合2022年度南京市生命健康科技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临床前技术突破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多中心临床试验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医工合作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企业、医疗信息化企业,须医疗机构和企业联合申报。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需在“ 宁企通”平台( )激活企业账户并登陆,填报申报项目类别相对应的信息表、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可实时查询项目申报进度;企业管理员仍旧登陆原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 )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检查通过后,按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将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按要求签章备齐。
(一)临床前技术突破、医工合作类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至5月4日(周三)18:00。多中心临床试验类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至5月30日(周一)18:00。
(二)临床前技术突破、医工合作类项目纸质材料在5月7日(周六)17:30前,多中心临床试验类项目在6月2日(周四)17:30前交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