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寓意“物阜民丰,焕然一新”,1940年置市。位于辽宁省西北部,东接沈阳市,南邻锦州市,西连朝阳市,北靠内蒙古自治区。全市总面积10326平方千米,其中城市建成区76.5平方千米。下辖2县5区及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市非流动人口17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2.9万人。阜新是全国第一个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也是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市之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首批全国篮球城和省级园林城市。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逐步降低物流成本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关于推进园区项目审批集约化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 (公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阜新市文旅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示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空间均衡水网规划(暨全域海绵化水润阜新总体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字大小:为帮企业做强、做大,实现农科园区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经园区管委会研究,特制定机械加工配套产业园、食品加工产业园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为鼓励、扶持入园企业的发展,园区土地出让金采取先垫付后返还的形式实行土地“零地价”出让,具体能采用以下几种办法: 1、企业垫付现金达到5.5万元/亩,园区为企业办理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 2、企业签署协议之日先垫付2万元/亩,可以开工建设,如需要办理土地证,再交3.5万元
为帮助企业做强、做大,实现农科园区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经园区管委会研究,特制定机械加工配套产业园、食品加工产业园优惠政策。
为鼓励、扶持入园企业的发展,园区土地出让金采取先垫付后返还的形式实行土地“零地价”出让,具体能采用以下几种办法:
1、企业垫付现金达到5.5万元/亩,园区为企业办理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
2、企业签署协议之日先垫付2万元/亩,可以开工建设,如需要办理土地证,再交3.5万元/亩。
3、企业缴纳的税收(各类税收)中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累计达到4万元/亩,园区为企业办理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
4、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密度在100万元/亩,年出售的收益100万元/亩以上的生产加工型企业,企业达产后,园区出资为企业办理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
5、农科园区设立企业未来的发展扶助资金,支持企业未来的发展。凡进入产业园的企业,均享受企业未来的发展扶助资金。开始享受年到第5年,为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现农科园区财政收入的100%;从第6年到第10年,为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现农科园区财政收入的50%;增值税从开始享受年到第3年,为其缴纳增值税实现农科园区财政收入的50%。
6、凡符合高新技术产业规定的入园企业,享受我区独有的国家、省给予的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以及市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支持资金(科三费)。同时,园区为入园公司可以提供技术平台和孵化器。
7、产业园内水、电、路、汽、通信由园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确保入园公司制作需要。具体为:上、下水和供汽、供电至企业围墙外2米;路至企业厂门外;通讯至企业墙外。
8、对于已交齐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在没有发放土地证之前,缺乏建设资金的,园区帮企业协调贷款。
(1)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200元/㎡(其中:城建配套费150元/㎡;人防费30元/㎡;其它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