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汇集了大量创新资源,成为前沿研发技术应用的发源地和试验场。一些金融机构积极与平台企业合作,借助其技术能力和生态优势,提升服务效率和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然而,平台的组织形式在加速技术传播与渗透的同时,也使其若发生创新失范,易造成较大范围的负面影响。
在此背景下,推动数字平台践行“负责任的创新”迫在眉睫。什么是“负责任的创新”?如何更高效地运用技术促进普惠共享,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数字技术发展背景下企业如何践行科技向善?围绕以上问题,《金融时报》记者正常采访了本报专家组成员、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
欧阳日辉:平台企业指的是基于数字技术构建连接机制、整合多方资源、促进交易与交互的新型组织形态。它们通常具备双边或多边市场特征,具有较强的网络效应和生态扩展能力。典型的平台企业包括电子商务类(如阿里、京东)、社交与内容类(如腾讯、字节)、本地生活与出行服务类(如美团、滴滴),以及金融科技类(如蚂蚁、微众银行)等。
在金融领域,金融机构与平台企业的合作日益紧密,大多分布在在以下几类平台:一是支付与结算平台,如支付宝、微信支付,金融机构通过与其合作拓展移动支付场景;二是信贷与风控平台,如蚂蚁芝麻信用、京东金融,借助其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能力提升信贷评估与风险管理效率;三是财富管理平台,如蚂蚁财富、天天基金,双方合作开展智能投顾、基金销售等业务;四是供应链金融平台,如京东供应链金融、腾讯微企链,通过整合物流、信息流与资金流,为中小微公司可以提供融资服务;五是开放平台与云服务商,通过技术输出助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这类合作不仅提升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捷性,也推动了金融业务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欧阳日辉:理解“负责任的创新”,重点是厘清“责任”的内涵、边界及其背后的价值维度。对数字平台而言,这种责任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合规经营、社会责任和科技伦理。它们分别对应经济、社会与伦理三类价值,共同构成了“负责任的创新”所追求的综合价值体系。具体来说,是指以数字平台为核心主体,联合多元利益相关者参与技术的研发设计、商业应用和扩散溢出等阶段,并基于多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通过平衡平台创新与合规经营、社会责任和科技伦理之间的关系,确保创新成果实现技术可行、经济效益、社会期望及伦理可接受等目标的良性互动,从而创造包括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伦理价值在内的综合价值。
欧阳日辉:平台企业作为数字时代的重要创新主体,可以通过技术赋能、生态协同与制度共建三个维度,为金融行业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多维度、系统性支持。
在技术赋能方面,平台企业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以模块化、服务化的方式输出给金融机构,帮助其提升风控能力、优化产品设计、实现精准营销与服务响应。在生态协同方面,平台企业通过构建标准化接口、开放平台和协同机制,明显降低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之间的合作壁垒,推动形成“以平台为支撑,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协同共创、互利共赢”的生态格局。在制度共建方面,平台公司能够主动参与数据安全、算法合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标准制定与治理机制建设。
此外,平台企业还可以在跨境服务、绿色金融、农村金融等领域发挥“连接器”和“赋能者”作用,通过技术复用、生态开放与制度输出,助力金融机构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国际化转型,共同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大局。
欧阳日辉:平台企业构建社会责任框架,应贯穿于研发技术、商业模式与ECO三大层面,系统回应消费者权益、数据安全、公平竞争及社会公益等多重责任议题,实现与政府、用户、合作伙伴等多元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共创。
在技术研发层面,平台企业应构建负责任的技术底座。具体包括建设高效稳定的数字基础设施以保障服务连续性,设计透明、可审计、反歧视的算法系统以规避技术伦理风险,以及建立安全可信的数据管理架构,严格保护用户隐私和信息安全。
在商业模式层面,平台企业应推动运营机制的责任转型。重点包括打造普惠包容的服务模式,增强产品和服务的可及性与可负担性;建立用户导向的反馈与优化机制,提升响应社会需求的敏捷性;将伦理原则嵌入产品设计与运营流程,建设安全、公平、可信的平台环境。
在生态系统层面,平台企业应协同多方利益相关者构建责任共同体。通过设计激励相容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生态内公平获益;建立平等协商的治理结构,保障各类主体的话语权和参与度;明确权力与责任边界,实现规则清晰、监督有效、问责到位的社会化治理。
《金融时报》记者:在数字技术发展背景下,您对企业科技向善、“负责任的创新”有何建议?
欧阳日辉:我们正真看到,一些平台企业创新为了追求技术突破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会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与合规经营、社会价值、科技伦理之间产生冲突。“负责任的创新”要求平台在创新中妥善平衡好几对关系——既要推动技术进步和商业增长,也要严格遵守法律和法规;既要追求经济效益,也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既要鼓励创新突破,也要恪守科技伦理。
当前,平台企业“负责任的创新”呈现“搭建负责任的创新的技术架构—打造负责任的创新的数字平台—塑造负责任的创新的平台生态”的梯次实践路径。对于未来发展而言,平台企业应通过不断做大做优以提供持续创新的内生动力,同时也建议有关部门从完善制度体系、优化扶持机制、拓宽应用场景、畅通参与通道、加强国际合作等多维度着力,系统推进平台企业“负责任的创新”实践。